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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教的修行方法

 

修即是改變,有修正、修理和修除等意義。行是言行。那麼修行,就是修正、改變我們的言行。也就是說,不該說的不要說,不該作的不要作,不該想的不要想,就叫做修行。
 
 
修行的先決條件是:信奉大道、不犯禁戒、依法而修、勤苦不懈。只有具備以上四點,才能夠算得上是修行人。但修行並不是指整天誦經打坐,那些只是修行的形式罷了。所謂修行,即是學道,悟道,行道,證道的一個過程。修正自己的行為,使身心趨於正道,最終達到“與道合真”的境界。
 
 
對於一般信眾提倡的修行方式是:行善積德、濟物利人,存善念、舉善行,學習教儀、詠誦經典、禮拜懺悔等(比如奉行修德十益:一與人為善、二愛敬存心、三成人之美、四勸人為善、五救人危急、六興建大利、七捨財作福、八護持正法、九敬重師長、十愛惜物命)。煉氣之類的修行方式都需要有正統師承,一般人自己練容易出偏,因此不提倡。
 
 
修行講究實修實煉,即是從經典中明智。經典中有很多是先賢已經走過的經驗總結,可以為我們這些後世的實踐者提供指導性。從行為上實踐,當將經典中提及到的理論付諸實行檢驗,這種“實踐”囊括的面是很廣的。包括持誦經文、克服己心、修養自身、以善心待人、舉善行、言善語等等。也就是說,從理論中實踐後,再反過來理解理論的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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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盧圓熹道長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