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教法劍 斬妖除魔斷貪嗔
在道教的法術體系中,法劍是運用廣泛的法器。道教認為法劍是神授之寶物,是代天行法的利器。法劍作為道派傳承的信物,歷來為道教各派所珍視,被視為鎮山之 法器。道經中所見法劍的各種名稱,無一不蘊涵著道教的義理。道教認為若無法劍,則濟世度人之道難成。
法劍喻指道士的道性修持,具有斬妖驅邪的宗教功能,它確乎是度人之道法的象徵。
法劍作為驅邪斬妖的法器,在道教法術的實踐中形成了運用法劍的三等劍法。《翊聖保德傳》卷上說:"劍法有三……或地只作孽,水族生妖,分野為災,國家軫 慮,當以上劍治之;或山澤之怪,飛走之雄,震駭閭閻,侵毒黎庶,當以中劍治之;或魑魅之徒,夔魖之輩,挾邪暴物,作祟害人,當以下劍治之。"北宋張守真總結的三等劍法,是與齋醮的三等壇法相一致的。
道教稱劍為神劍有其根據,道經中確乎有神人授劍之說。有關神人授劍的仙話,以張陵、許遜、鍾離權、呂洞賓流播最為廣泛。 道經中記載的仙真,也儼然是寶冠劍佩的形象。《墉城集仙錄》中的上元夫人佩揮精之劍,神女杜蘭香佩揮靈劍。道經中的真武披髮仗劍,足躡龜蛇,宋代文士葉昉在海上發現神仙圖一幅,"畫真武仗劍坐石上"。
道教驅邪院使張天師,"披白魚鬣服,交泰冠,足躡朱履,左手持都天大法主印,右手仗三昧火鈴北斗神劍。 "女仙王妙想曾感遇神仙降臨,"見一仙官羽衣寶冠,劍佩曳履升殿而坐"。道士董守志曾夢見神人:"身長八尺許,頂分二髻,容貌紫赤,髭髯盛美,青袍草 履,仗劍造門。"道經中仙真仗劍威儀的記載,古代社會中道士佩劍的儀態,成為明清通俗小說道士形象描寫的根據。
在道教的傳度儀式中,師父要向弟子傳授法劍,弟子在儀式上跪受法劍,即表示已獲得道法的傳承。南宋寧全真《上清靈寶大法》卷三十《傳度科格門》,其中有傳 度法劍的儀格,傳度法師告誡弟子說:"原夫代天行化,布令宣威,全憑三尺之神鋒,以制神魔之非道。光騰七曜,威攝萬靈,凡有指呼,無不響應,吾今付汝,切 宜珍藏自清代以來,道教與民間信仰的結合更為緊密。在民間節日慶典中出現的道士,儼然是手執法劍的威儀形象。
據陶弘景《古今刀劍錄》記載,北魏太武帝太延六年,有道士為拓拔燾造劍長三尺六寸,太武帝拓拔燾因此改元太平真君。
梁普通元年,陶弘景曾應梁武帝之命,「造神劍十三口,用金銀銅鐵錫五色為之,長短各依劍術……所以作十三口象閏月故也。取上元甲子時加斗魁,加歲正月旦合,合之取風雷雨震,日止環偏,長八寸,文曰『服之者永治四方』小篆文」。
此外還有著名的上清景震劍,是上清派的另一位高道司馬承禎所鑄,他於唐開元十五年將景震劍並自己所鑄銅鏡一起進獻玄宗皇帝。上清景震劍的圖樣及有關的記載保留在《正統道藏·洞玄部·靈圖類》文獻中。
《景震劍序》云:夫陽之精者,著名於景,陰之氣者,發揮于震,故以景震為名,式備精氣之義。是知貞質相契,氣象攸通,運用之機,威靈有應。據神代形之義,已睹於真規,收鬼摧邪之理,未聞於奇制。此所以劍面合陰陽,刻象法天地,乾以魁罡為杪,坤以雷電位鋒。而天罡所加,何物不伏,雷電所怒,何物不摧。佩之於身,則有內外之衛,施之於物,則隨人鬼之用矣。
劍身有銘文:「搗雷電,運玄星。摧兇惡,亨利貞。乾降精,坤應靈。日月象,岳瀆形」。唐玄宗得到這兩件寶物十分讚賞並親制御批:「得所進明照寶劍等,含兩曜之暉,稟八卦之象,足使光延仁壽,影滅酆城。佩服多情,慚式四韻」;
御製《答司馬承禎上劍鏡詩》曰:
「寶照含天地,神劍合陰陽。
日月麗光景,星斗裁文章。
寫鑒表容質,佩服為身防。
從茲一賞玩,永德保齡長」。
司馬承禎隱居於浙江天台山修行時曾於山中修建鑄造所用的丹爐,他留下的「鏡劍台」遺址至今猶在。
宋元以來內丹學興起後,道教的法劍又有了新的內涵。《歷世真仙體道通鑑》記載呂洞賓言:「世言吾賣墨,飛劍取人頭,吾聞哂之。實有三劍:一斷煩惱,二斷貪嗔,三斷色慾,是吾之劍也」。在這裡,法劍不再指實體的劍,而是轉向降服人內心的「妖邪魔障」,使人最終得道成真。
道教的法劍整體上可分為有形無形兩端,有形之劍是道教科儀中廣泛應用的法器,也作為師徒間乃至道派的傳承信物代代相傳;無形之劍多用以法劍指稱道教內煉丹法。無論有形無形,劍在道教文化中都是神聖而不可取代的,
呂祖留詩讚美寶劍云:我有龍泉匣裹藏,令人肝膽瑩神光。一從提上中宮帳,萬里群魔不敢當。
劉淵然祖師的日月嶽瀆形法劍
德國五大洲民俗博物館的藏品,仿製而成的,原物件是明成祖永樂大帝,賞賜給淨明宗長-劉淵然祖師的,劍身上刻有【撝雷電,運玄星,摧兇惡,亨利貞,乾降精,坤應靈,日月象,嶽瀆形】二十四個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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